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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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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只要你仍在医疗期内就应当支付你工资。当然还需要注意的是你们省市有无地方性具体规定。若有地方规定且与不冲突,则应遵守。
劳动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以下就是对单位不给病假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要求赔付迟发工资及赔偿金等。(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奖金(即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请假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7)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8)省级以上劳模,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待遇可提高10%--15%。(9)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1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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