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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撤销委托后,合伙企业即发生了变更...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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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是: 1、转让或质押其合伙财产份额,要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2、选举或者被选举执行合伙事务的义务; 3、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义务; 4、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有限责任的义务。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视不同情况,合伙人分别负有以下有关义务: (1)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者除外;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另外,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代表企业履行法律赋予合伙企业的下列义务:(1)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2)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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