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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三个月以后的情况。泪小管断裂的,需看三个月以后有无遗留溢泪情况,如果有,是可以评十级的。至于韧带断裂等情况,要看是否已有复视等眼部的后遗症,视情况而定。如果面部有瘢痕形成的,要看三个月以后的面部瘢痕遗留情况,线条状的10cm以上可以构成十级伤残。
病情分析:应该是七级以上伤残。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级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五级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六级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七级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4)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八级标准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1、眼睛的六级伤残,如果按工伤的话,赔偿标准如下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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