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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而当事人本人不出庭参与诉讼的活动,它包括原告本人不出庭和被告本人不出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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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牵涉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两方当事人感情可否确已破碎。而感情问题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两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置离婚案件的必经流程,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两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述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限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述意识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可否能够不出庭参加诉讼。
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的)。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财产分割有错漏,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抚养权;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但是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在国内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国外律师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参考《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否不回国进行离婚诉讼》
律师在法院代理案件,要向主审法官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只能是一般代理,当事人不能特别授权),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复印件,没有上岗证的证件。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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