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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担保的法律意义这一问题,可根据我国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连带担保中,担保人和债务人没有清偿顺序,债权人可以向两人中任意一人要钱。但...
从社会层面而言,债权担保具有的社会经济作用是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担保制度作为担保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一开始就与金钱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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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安全员考试的题吧,那一个选D。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意义: 1、有利于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由于用工单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失败与成功均有可能,如果企业破产,则工伤职工的待遇得不到保障,把工伤保险待遇与用工单位分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2、分散风险,提高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工伤事故发生后,支付的工伤待遇较高,企业可能很难承担,通过保险的方式,可以分摊风险,提高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 3、缓解矛盾,减少诉讼。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工伤待遇全由用工单位承担,利害关系直接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产生,用人单位怠于支付的可能性大,不利于工伤职工利益的保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转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的利益冲突就减小,因此发生的诉讼就会大大减少。
承诺的信用额度是比较正式的法律性协议,通常公司必须付给银行承诺费(一年是每一年总承诺金额的25%)。信用额度的利率通常是银行的基本放款利率加上一个额外的百分比,而且利率通常是浮动的。公司对承诺的信用额度支付承诺费,相当于在购买保险,以保证银行不会违背约定(在借款人的状态没有实质的改变下)。 对于你提出的无担保借贷的问题,我的回答就是这样的了
关于担保法的担保时效2年是指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情形,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正确理解“约定不明”的含义。实践中,经常出现当事人约定保证责任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的情况。这在商业银行制定的标准借款担保合同文本中最常见。对于该情形,一方面,保证合同实际上是对保证期间作出了约定,只是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另一方面,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推断,当事人均愿意接受长期的保证期间,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实现。因此,如果将上述情形认定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从而适用六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明显有违当事人意思自治,而且对债权人不公平。《担保法司法解释》由此将保证期间推定为两年。因此,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担保法司法解释》对于何谓“约定不明”是有明确限制的只有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中能推断出保证人有承受较长期间限制的意思时,才视为“约定不明”,从而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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