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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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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布公司解散立即就生效。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公司破产,但仍然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 破产程序完毕后,由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时,公司的主体就不存在了。 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院申请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有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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