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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的结果就会不同,而根据规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
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的结果就会不同,而根据规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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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的结果就会不同,而根据规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配偶无关,双方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 3、如果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两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4、如果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第十八条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由于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并不改变该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并按揭贷款,但时,尚未取得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尚未取得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登记也在婚后获得,房屋该如何分割;在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的财产权益,而取得也是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及后续付款行为所致,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支付的购房款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和要求获得补偿。4、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的处理;根据《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一)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二)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5、房屋产权证登记有第三人的名字的处理问题。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不属于父母一方赠与子女的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3、婚前一方以首付登记和首付方名义支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款的,财产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应给予配偶补偿。 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以子女名义登记。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有。 二、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支付。出资父母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父母出资可视为向夫妻借款或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根据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提供当时父母出资的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给子女配偶,一般应视为给夫妻双方的礼物。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以双方子女名义登记。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赠与资金购买房屋的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双方子女名义登记。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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