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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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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2005年开始,我国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目前,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1、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4、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5、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6、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根据情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换、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征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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