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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诉讼时效是指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性。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民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的特点是民事特殊...
诉讼时效属于实体权利。不影响程序权利,诉权。 依照我的理解,这是对传统的一种继承。 因为诉讼时效是在经济时代下的,讲究经济效率产生的。这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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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普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诉讼时效期多为6个月至1年。诉讼时效是指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性。也称为特殊的诉讼时效。民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的特点是民事特殊法和民法典的特殊规范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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