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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的如果是为了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他爱人有还钱的义务。...
1、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中的借款人是你本人签字,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要求你偿还借款是没有问题的。 2、钱是现金给付还是转账给付?如果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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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钱人死了的,借款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2、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借款,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3、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借款偿还责任。
《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如果确实存在法院出示的笔迹鉴定不属实,可以考虑申请重新鉴定。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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