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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跟从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2021-11-16
(1)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当从债务人的票据类型不同,票据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不同的汇票关系。如果汇票是不必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不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主债务人;如果是已经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主债务人。在本票关系中,除主债务人外,票据关系中的其他债务人为主债务人。(2)主债务人与从债务人的区别在于,除了票据流通结束时正确支付外,在票据追索中,只有票据的主债务人清偿票据债务,才能完全消除票据关系;从债务人清偿债务,一般只能部分消除票据关系。因此,主债务人也可以在最终债务人票据时效制度中将承兑人或出票人的票据时效规定为最长时间,主要原因在于主债务人的原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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