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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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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产品质量法》第68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忽视职务,欺骗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按职务犯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则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特别严重,处于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关于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从事产品质量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则不按犯罪行为处罚,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我国刑法一、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二.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渎职罪的要件:①渎职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的渎职行为。③本类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④主观方面有故意,也有过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共有33个罪名,一般有以下六种: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4、徇私枉法罪5、枉法裁判罪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定、履行合同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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