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不能同时担任证人。《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
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本人不方便处理案件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亲属、社区工作者和律师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现在应该所有了解。总的来说,受委托人能做的就是代表委托人行使法律权利并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损害。委托人对受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在法律上也是受保护的,防止冒用委托人名义的行为存在。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