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2)当事人的近亲或工作人员;(3)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此得知,关于限制代理也是要分不同情况的。比如代理人已经没有代理资格,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被代理人死亡的等这些情况,代理人的代理职权都会受到限制。而且双方的代理合同当中,一定要明确的交代清楚代理人的权限问题,超出代理权限的一些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有代理人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