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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出售抵押物的价格。抵押权人除了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纳税外,还可以先收回对债务人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所有人的所有权,...
1、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2、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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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用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上设定了数个抵押权,一般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经签订便生效,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破产后抵押权仍在普通债权内优先受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所以,既然甲将车抵押给了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一旦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乙对于该车辆便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谓优先受偿,就是指一旦该车变价折现拍卖,那么对于所得价款,乙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这是抵押权的应有之意。 3、本案中,即使其他债权人先起诉,先查封,先执行,也必须排在乙的后面。所以,即使丙第一个起诉,也不能拿到车,而必须等乙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能对剩余的价款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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