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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坐牢一样吗

2023-03-29 1,608人已浏览
  • 付宇律师

    付宇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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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拘留和坐牢是不一样的。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坐牢,是通俗语言,其内涵包括各种受关押的行为,有时特指刑事处罚。刑事拘留往往预示着触犯刑法,判刑之后就开始执行刑罚,拘留的天数在执行刑罚时候扣除; 2、性质不同,拘留是强制措施,而坐牢是收监执行; 3、包含的种类不同,拘留种类多,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坐牢仅有一种; 4、发生的时间段不同,拘留一般发生在没有确定罪行的情况下,而坐牢是审判以后的刑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 5、拘留一般在看守所,或者临时性在派出所也可能,如果正式拘留,那么都在看守所进行,坐牢则是在监狱,需要进行劳动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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