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了经适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吗

2024-05-02 11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审慎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我们需要注意到以下三类风险:首先是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意味着实际购房人并不具备购买该类房屋的合法资格,而是选择使用具有购房资格的其他人士的名义完成购房手续。此类购房方式无疑侵害了那些困难城区低收入家庭的公平购买权和拥有房屋的权利,同时也涉嫌非法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导致国家相关的土地和房产税费流失,进一步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这些购房活动通常会被视为无效的买卖合同。 若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未满五年便进行转售则存在潜在风险。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款,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仅有有限的产权。在没有满五年期限前,购房者不能够直接进行销售交易,对于因特别原因必须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情况,则应交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以固定价格进行回购。 若是购房者在获得房屋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尚不足五年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售于他人,那么此番交易行为很可能会因为违反关于经济适用房购得不满五年禁止直接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最后,已经满足五年期限的购房者虽然可以按规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应款项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在实践操作中仍然可能面临着无法顺利完成转移登记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