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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4-18 15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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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婚姻存期之内购置的房屋仅登记于某一配偶姓名之下,依然常常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资产。即便房产证书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列,但若未作特殊声明约束的话,该房产仍然会被视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富。 亦存在一些不常见之情形,例如,在婚后购买房产时,如果该笔款项系由其中一方父母单独支付,且显而易见的是这笔费用仅仅是为了馈赠给其子女,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产,通常会被定义为该名配偶的专属个人财产。 假如夫妻双方在婚后使用他们共有的财富来购置房屋,尽管房产证上仅注记某一方的名字,在此种状况下,该房产仍然应被视为是他们夫妻双方的共有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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