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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否计入成本?

2021-11-07 25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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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增值税是否计入相应成本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取得的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就不需要计入成本,如果不能抵扣,这部分增值税就要计入相应成本费用。 要计入成本的增值税应包括以下2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比如没有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或虽取得但没有通过验证,购进后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或者发生了非常损失等;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承担的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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