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023-07-25 7,891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为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其他法院管辖的案件: 1、一般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