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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丧失效力是什么时候

2024-06-29 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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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 2、遗嘱人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A先立遗嘱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遗嘱当然实效)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这是兜底的,对于前面没有涉及的情况,都可以适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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