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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应如何分割

2022-11-21 231人已浏览
  • 林文科律师

    林文科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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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事实婚姻财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2)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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