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条件

2022-12-13 39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9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条件: 1、执行裁定、决定违法,如裁定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错误; 2、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调查、搜查违法;保管、使用被执行财产违法; 3、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不受理执行申请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4、执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执行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执行失职、执行滥用职权等行为等。 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监督的方式: 1、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认为人民法院行使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存在违法情形或不履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3、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执行人员在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本院控告检察部门处理; 4、作出终结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