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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要拿走吗

2020-06-25 40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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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购房合同银行贷款需要拿走一份。买房贷款合同有必要去拿,尽量留原件,或者留复印件也行,按揭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4份,在合同最后一页签名。一般分配情况未,房产局1份,卖方1份,买方1份,银行1份。银行贷款需要购房合同,主要是为了审查购房的真实性,以及确定房产的相关信息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一、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二、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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