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家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2020-11-12 1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8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国家赔偿由精神损害赔偿,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同时,视案件具体情形,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综上,只有公民才可以在申请国家赔偿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且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酌定; 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无罪或者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六个月以上; 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 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且与侵权行为存在关联; 受害人名誉、荣誉、家庭、职业、教育等方面遭受严重损害,且与侵权行为存在关联。 受害人无罪被羁押十年以上; 受害人死亡; 受害人经鉴定为重伤或者残疾一至四级,且生活不能自理; 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一至二级,生活不能自理,且与侵权行为存在关联的,可以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