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案件中鉴定时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2024-05-07 2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鉴定期间通常并不被列入办案期限之内。详而言之,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明文规定,在立案侦查时期内,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实际需求,对案件中所必需的鉴定、检验、勘察等事项以及收集证据的各项活动进行妥善规划与落实。但需注意,此种期限并不包括鉴定、检验、勘察等业务活动所需耗费的时间。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更明确指出,对于在审判环节当中所需进行的鉴定行为,人民法院应根据需求以及经由受鉴定人所同意后,指定适合的鉴定机构予以执行。同时,鉴定机构有义务于法律规定特定期限内出具鉴定结论意见书。而在此期间,审判期限内的鉴定期限则不应计算在内。所以,理论上讲,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刑事案件的鉴定期限普遍不会被纳入办案期限。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案件审理流程中出现鉴定期限超过法定时效之情形,则可能对整个办案流程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作为办案人员,应对时间有充分考量,精密制定工作计划,同时时刻关注和追踪各类鉴定事宜的动态,以便保证案件得以顺利处理与解决。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