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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如何公示

2024-06-07 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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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农村征地补偿公示乃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一项法定程序,旨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此项工作的核心在于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以期达到公平、公正、透明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公示的主体为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需公开征询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途径主要包括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上发布通知公告,或在征收区域显眼处悬挂张贴。这些公告应包含详细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等信息,以便农民了解自身权益。公示有助于提高征收过程透明度,减少摩擦冲突。公示亦使得农民得以通过公开信息了解自身权益,从而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因此,农村征地补偿公示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并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n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n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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