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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人与担保人的区别

2023-06-02 5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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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担保物权人与担保人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定义不同:担保物权人是指拥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动产财产上的担保物权的人,例如抵押权人、质权人等。而担保人则是指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属性不同:担保物权人是拥有动产抵押、质押等担保物品的所有人,与借款人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而担保人则是与借款人存在直接的债务关系,承担债务的连带或保证责任。 3、法律地位不同:担保物权人享有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利,并可行使动产担保物的收回权等权利;而担保人则需要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承担代偿责任,同时也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已经代偿的部分或全部债务。 4、责任范围不同:担保物权人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担保物品本身,而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则可能涉及到全部或部分债务金额,包括利息、违约金等。此外,一些担保合同也可能规定了担保人的最高限额和责任期限等。 成为担保人的标准: 1、与所担保的案件没有牵连; 2、享有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 3、有本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居所; 4、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和承担责任; 5、没有明显的个人信用违约记录。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担保业务中,担保物权人和担保人的角色可能存在重叠或交叉,例如一些动产抵押或质押合同中,担保人可能同时也是担保物权人。因此,在进行担保业务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选择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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