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属于公职人员吗?有编制嘛?

2024-05-26 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