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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有什么

2021-08-07 1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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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明确执法范畴;压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机构;提升队伍素质;完善执法机制;下移执法重心;加强执法协同;加强执法协同;严格执法程序;落实“三项制度”;推动信息共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依据;推进考核评价。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第一条 明确执法范畴。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是增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教育管理职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意识和能力。重点范畴包括:查处违法举办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规招收学生、违规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学业证书的行为;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擅自分立、合并,擅自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查处教师违法行为;查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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