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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后专项扣除需不需要重新申报

2022-11-07 2,540人已浏览
  •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高级合伙人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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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换工作后专项扣除需要重新申报。换工作之后需要更改个税专项扣除中的扣缴义务人信息,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享受个税优惠政策。当事人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打开任职受雇信息界面,查看是否有新公司信息。如有,才可以进行下面步骤;如未有,需要等待或咨询新公司人事或财务部门。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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