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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善意取得包含哪些构成要件

2024-06-04 1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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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一、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共有的不动产登记在一人名下。 (二)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登记错误。 (三)因其他原因发生的登记错误。 二、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 三、第三人为善意,即不知这是无权处分。须注意:若不动产登记簿上存在异议登记(但15天未起诉的除外)、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第三人不得主张为善意。 四、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故: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可。 五、办理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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