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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刑期怎么计算

2022-04-12 706人已浏览
  • 郑萌律师

    郑萌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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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关于管制刑期的计算,应该从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并且判决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这里还涉及到在判决作出之前已经对行为人实施羁押措施的情形,该情形下,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并予以执行后,羁押一天应当折抵管制刑期两天。如果行为人在管制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在管制期满时,管制执行机关应当宣布解除管制。
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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