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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2023-04-24 20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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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 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决议或者公司解散决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登记机关撤销的,还应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确认;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综上所述,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成立清算组。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时以及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予以解散时而解散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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