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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和公寓拆迁怎么赔偿

2024-05-24 26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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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征收房屋时,补偿价至少得等同于征收的那块地在那公告发布那天的市场价。关于房子值多少钱,咱们得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按法规来估定。而征收的土地呢,会视其原本功能给你补偿。比如,如果你收的是耕地,就得给你土地补偿费啊、安置补助费啊、田里的人和庄稼的赔偿金。关于安置补助费,就要看要安置的农民人数了,这个数就是被征用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每个农民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还有,如果你在城市郊区收了菜地,还得交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哦。要是按照第二款的规定给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农民们还是过不下去原来的日子,那就得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再给他们加点儿安置补助费啦。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n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n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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