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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2024-05-19 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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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作用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2、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不能直接确定出资额; 3、必须注意权衡接受股权的收益和风险,不能接受风险与收益不相配的股权; 4、股权出资可能出资溢价的问题,财务处理手续复杂,需要事先约定; 5、必须注意接受股权的市场应变能力; 6、投资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还应当报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7、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应当先办理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后,在办理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不得做股权出资的情形: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批准。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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