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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对方开得增值税发票,对方弄丢了怎么办?

2021-12-02 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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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给对方开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弄丢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要确认对方真的开具了发票,没有收到发票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误;最后解决办法,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可以由销货方到国税局去办个抄报税证明,再附上记账联复印件,购货方就可以据以入账和抵扣的。 至于其他发票,比较多的处理一般就是开票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并盖上章,受票方据以入账的,如果稳健起见,要求对方做出个发票遗失证明,并上报税局,由税局登记以后出具书面说明并盖章,再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 发票的作用和意义如下: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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