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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发电子邮箱是真的吗

2024-04-22 8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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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颇有可能性,现如今确实有部分催收方喜欢采用发送仲裁相关短信、电子邮件的手段,督促借款人尽早偿还欠款。因此,当您接收到关于被仲裁的种种消息时,并不一定完全真实可靠,务必加以核实确认。要如何辨别这些真伪呢?其实有几个方法,例如查看短信中的各项细节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判断案件编号在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是否能够查询得到等等。即便万一不幸地收到的确切仲裁通知,也不必过于恐慌。首先可以尝试与网络借贷平台取得联系,共同商讨还款事宜,并请对方撤回仲裁申请。 作为权利人,你还拥有着积极应诉的机会,有必要尽速收集有理有利的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 (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 (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 (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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