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仲裁院发电子邮箱是真的吗

2024-04-22 13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颇有可能性,现如今确实有部分催收方喜欢采用发送仲裁相关短信、电子邮件的手段,督促借款人尽早偿还欠款。因此,当您接收到关于被仲裁的种种消息时,并不一定完全真实可靠,务必加以核实确认。要如何辨别这些真伪呢?其实有几个方法,例如查看短信中的各项细节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判断案件编号在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是否能够查询得到等等。即便万一不幸地收到的确切仲裁通知,也不必过于恐慌。首先可以尝试与网络借贷平台取得联系,共同商讨还款事宜,并请对方撤回仲裁申请。 作为权利人,你还拥有着积极应诉的机会,有必要尽速收集有理有利的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 (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 (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 (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