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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

2024-06-21 2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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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1)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仅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而并未丧失其实体权利和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未丧失实体权利就是说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受领,并不构成不当得利。义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以不知时效届满对方丧失胜诉权为由,要求返还。未丧失诉权就是说权利人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只是在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事由的情况下,很难胜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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