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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占用我的宅基地我该怎么处理

2024-04-27 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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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鉴于农户间可能产生关于宅基地权属的争议,为确保公平正义,彰显法律尊严,特作以下规范指导:当有关各方对此类争端产生分歧时,应当敬重历史事实,以主客平等、相互礼让的态度进行协商和调解,以期构建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关系;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区的乡(镇)政府或是土地管理事务所等相关部门提交处理申请,以获得公正的裁决和解决方案;然而,若乡(镇)政府未能做出妥善处理,当事人可进一步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诉,倘若上诉条件符合受理标准,上述机构无疑将启动正式调查确议程序并做出合理判断;此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者,有权利在收到处理决议通知起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同样,按照法定程序,其亦可行使诉讼权利,即自收到处理决定起三十个自然日之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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