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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人撞人怎么赔偿

2024-04-27 9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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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在处理医疗费问题时,我们会参考医院对于实际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进行核算,并通过法律程序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如果案子结束之后,伤患仍需继续接受治疗,那么所需要的费用也将被视为必要支出而得到保障。 2.关于误工费的事宜,如果肇事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话,可以按照他们因为误工而减少的那部分工资收入来计算。但是,如果其收入水平超过了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平均生活费的三倍,那么就按照这个三倍的数字来结算。反之,如果肇事方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同行业内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依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官方机构工作人员用于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计算出来的。 4.护理费的具体金额,取决于伤者在医院期间是否有收入。如果他们有收入,那么将按照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计算护理费;若没有收入,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来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这笔费用会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以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平均生活费为基础来计算。通常情况下,从定残之日开始,每满20个月就能得到一次补助,但50岁以上的伤者,年龄每增加一岁,得到的生活补助就减少一年,最后最低不得少于10年;同样,如果是70岁以上的老人,那么将以5年来计算他们应当得到的生活补助。 6.如果涉及到残疾用具费的话,这部分费用将会基于医院开具的证明,以普及型器具的价格作为主要依据进行计算和支付。 7.丧葬费,即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依法支付给家属(或单位)的用于办理丧事所需的费用。 8.死亡补偿费,数额是以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为基础计算,并且可以连续补偿10年。当然,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每减少一岁的年龄,补偿年限就相应减少1年;而对于70岁以上的成年人群体,每增加一岁的年龄,补偿年限就相应减少,最后的最小值不得少于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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