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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税源登记需要带什么东西

2023-05-06 4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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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填写申请表,预览提交。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进行预览,查看报告信息是否有误。若信息有误,请返回上一步进行填写,若确认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按钮; 3、审核。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需要等待税局人员审核。纳税人可在【我的已办事项】中查看审核进度。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未审核前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 4、税局人员审批通过后,可以在【我的已办事项】看到状态为“受理通过”。 办理跨区涉税事项需要材料: 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原外出经营证明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原件); 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原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出示税务登记证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原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1份)。 综上所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公章,经办人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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