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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2023-02-23 1,112人已浏览
  • 李曼宁律师

    李曼宁律师专职律师

    山东瑞康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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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病原体检查可明确致病病原体。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1.无明显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3.在原有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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