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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分红后方式是什么

2023-01-03 138人已浏览
  • 李辉律师

    李辉律师合伙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税法、建设工程、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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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公司股东分红后方式如下: (1)一般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只要不违反规定,即可按照约定的分红方案执行,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持股和控股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控股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属于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 2、发挥的作用不同,控股的作用主要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的作用是当持股30%时可以称为控股,最大股东也可以称为相对控股,持股超过50%时可以称为绝对控股,表明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3、权限大小不同,持股需要持有某家公司一定的股票,控股就是持有的股票份额达到一定比例,能在董事会股东投票时起决定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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