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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2-04-13 757人已浏览
  • 付宇律师

    付宇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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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一般有以下的3个区别:1、性质不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原则不同。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限制,仓储合同的被告人必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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