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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结婚了是共同财产吗

2024-04-30 9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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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需明确指出的是,离婚案件中,婚前购置的房产并不必然被判定为共同财产范畴。 2、关于在婚姻关系中使用婚前财产进行房屋购置后的产权归属问题,需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界定: (1)若房屋购置方使用的为自身婚前财产,且这笔资金全额负担了房屋购置费用,且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有购房者本人名字,则该房产应视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 (2)倘若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后将其婚前积蓄用于购置房产,此种行为实质上仅是婚前财产在婚后表现方式的转换,并不改变这部分财产的本质属性及价值来源。换言之,其财产价值自婚前就已获得确立,并不会因婚姻持续时间的增加而产生任何转变。 (3)如房屋仅支付了首付金额,后续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收益,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依照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有权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及其各自拥有的部分、双方共享的部分,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分享比例。 在此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类约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才能生效。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财产与婚前财产的协议内容,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5)亦存在这样的情况:使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置房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却登记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抑或是只登记有另一方的名字,此时这两类情况所涉及的房产应均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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