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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要求

2023-04-21 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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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要求如下: 1、无宅基地的; 2、因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建房居住的; 3、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需增加宅基地用地面积的; 4、实施村镇规划建设或项目建设占用原有宅基地,需要调整搬迁的; 5、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迁建的; 6、村民住宅纳入文物保护需要迁建的; 7、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 2、公示。应及时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 3、上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 4、乡镇联合审核; 5、乡镇上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及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6、县级审批。及时依法依规组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查; 7、核发批准书。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批准文件,核发《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 综上所述,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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