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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刑事申诉

2020-01-02 10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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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以下刑事案件的申诉: 1、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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