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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的临时性工作是什么样的

2024-05-03 2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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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关于临时性的工作范围,其内容涵盖了多样化的范畴,例如季节性的职位、项目制的岗位以及其他可替代性的工作等。在这些类型的工作中,普遍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它们具有明显的短暂性,即在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的时间段较短,可能仅仅为数天、几星期亦或是几个月不等,这主要视乎项目的实际需求或者相关合同条款的明确规定;其次,此类工作并非雇主的固定业务或长远需求,而是源自于特殊情况或项目的推动所引发的;再者,基于临时性工作的短暂性和非常规性特点,对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灵活性和适应力的要求,使他们能快速地适应各类不同的工作环境及任务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n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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