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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何区别

2020-03-14 120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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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区别如下: 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是两种不同的权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商标受《商标法》调整,企业字号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调整,两者保护是并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告以他人企业名称与其在先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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